编辑: LinDa_学友 | 2015-06-20 |
4、协议的生效和解除 ( 1)本协议经各方正式签章之日起 ( 合同主体为自然人的须本人签字,合同主体为法人或其他的须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生效. ( 2)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共同解除本协议. (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推进转型升级,若本协议能够顺利实施和推进,有利于利用各方优势和资源,推动产业链的 健康发展和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协议各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具体合作内容以各方签订的专项 协议为准,预计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构成直接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 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后续各方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具体合作内容以签订的专项协议为 准. 公司已与振兴发展基金签署了 《 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事项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18-079). 公司将根 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8-078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5日在 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华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 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 《 公司法》、 《 公司 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 《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 《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8-079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 购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山东华鹏 )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因融资 需要拟与山东振兴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振兴发展基金 )签订 《 股 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公司拟以人民币2亿元的价格向振兴发展基金转让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鹏 玻璃 ( 菏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菏泽华鹏 )及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安庆华鹏 ) 所享有的100%的股权收益权. 在回购期限届满之日,公司向振兴发展基金回购菏泽华鹏、安庆华鹏的股 权收益权. 公司以持有菏泽华鹏及安庆华鹏100%的股权为上述融资事项向振兴发展基金提供质押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融资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为 准.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