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5-06-26 |
1 -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江钻股份 公告编号:2008-021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一、交易概述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第三机械厂(以下简称 三机厂 )
1950 年始建 于新疆独山子,1970 年参加江汉油田会战内迁至湖北天门龙尾山,原为石油部、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直属机械厂,2003 年初三机厂被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 司确定为石油石化压缩机国产化生产基地.
现隶属于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 局(以下简称 江汉石油管理局 ) .
2005 年5月从湖北天门龙尾山搬迁到武汉 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台商投资区,下属潜江制造厂地处潜江市周矶.2005 年12 月 江汉石油管理局决定原三机厂与江汉石油机械厂重组,成立了新的三机厂,定位 为压缩机国产化基地,是石油石化物资装备定点制造厂,国家机械工业骨干企业 之一.此次对三机厂的审计时间确定为
2006 年和
2007 年. 江汉石油管理局为兑现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将拥有的三机厂以经过审计和 评估后的净资产作为定价基础, 用出让的方式转让给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三机厂评估结果已经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备 案同意. 公司于
2008 年6月11 日召开第四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收购江 汉石油管理局第三机械厂的议案》 ,决定收购三机厂.交易价格为评估后的净资 产18,892.36 万元人民币,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之间发生损益由江汉石油管 理局享有.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表 决,其余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2、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是以经过审计和评估后 的净资产进行定价,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
2 - 该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张召平董事长、谢永金副 董事长、范承林董事、张茂顺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将与江汉石油管理局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资产转让协议中的原则与本 公告的内容一致,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此项交易尚须获 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关联股东江汉石油管理局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 票权.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转让协议方可实施.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
2、住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区
3、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4、法定代表人:张召平
5、注册资金:人民币 23.6417 亿元
6、成立时间:1993 年4月24 日
7、税务登记证号:鄂潜税登字
429005177564194 号
8、主营业务: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
原油、天然气及油气副产品的 加工、销售;
机械设备、配件、仪器仪表、钻头、钢管、压力容器、建材的设计、 制造、销售;
化工产品开采与销售;
农副产品的生产、销售;
与油气共生或伴生 的矿产品的勘察、设计、施工;
供水、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