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5-07-01 |
950 万元.
五、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 :阜新纪元电力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950 万元人民 币出资额对应的 2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
2、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参照公司注册资本,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向乙方 转让本协议约定目标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 9,500,000.00 元(大写:人 民币玖佰伍拾万元整) .
3、转让价款支付
4 3.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 式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 20%,即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 3.2 目标股权转让完成后
15 个工作日内, 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 式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 80%. ,即人民币柒佰陆拾万元整.
六、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收购完成后,彰武风电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 71%的子公司.公 司将对彰武风电公司按照市场化用工方式聘用, 其人工成本水平不因 收购而引起人工成本的不合理增加, 将以近三年的劳资报表、 财务报 表为依据,参考区域内同行业、同规模企业薪酬水平确定. 公司本次收购完成后,不会产生其他关联交易,收购资金为公 司自有资金.
七、本次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进一步调整公司的电源结构,推动新建风电项目顺利开展.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股权收购有利于进一步调整公司的电源结构,推动新 建风电项目顺利开展, 提升风电资产质量,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此次股权收购的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评估报告;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