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5-07-09

3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2,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 本为 8,000 万股,该8,000 万股均为流通股. 本次发行前的全体股东香港浩讯科技有限公司、岳阳信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和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承诺:自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持有的湖南凯美特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公司股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共计11 人)就持有的公司股东的股权作出了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东的股权, 也不由公司股东收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权;

2、除前述锁定期外,将按照有关 规定及时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的股权及其变动情况,在其任职于公司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数额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东股权的 25%;

若本人从公司处离 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 通过岳阳信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除公司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外的业务骨 干(共计

14 人)就其持有的岳阳信安的股权作出了如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岳阳信安的股 权,也不由岳阳信安收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权.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经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股票(A 股)发行之日前所形成的未分 配利润由发行后全体股东依其所持股份共同享有. 截至

2010 年9月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819.17 万元.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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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 风险因素 之下列风险:

(一)与上游石化行业共生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集中于上游大型石化企业,公司与上游石化行业之间 存在一定的经济共生关系,主要体现在:①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为石化企业生 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废气,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上游石化企业生产经营 情况的制约;

同时,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产业政策要求和《京都议定书》中对二 氧化碳这种温室气体全球控制的相关要求,上游石化企业尾气不能直接排空,必 须由像发行人一样的二氧化碳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处理.②石化企业若独立从事废 气的回收、净化工作,将需要增加额外人员、资产,进入与石化领域完全不同的 气体工业领域.在石化行业分工越来越专业的背景下,石化企业一般不愿进行跨 行业投资.对于二氧化碳生产企业而言,因二氧化碳在空气中含量较低,仅占空 气总量的 0.03%,若这些企业采用空分方式生产二氧化碳,将不具有经济性.③ 气体的运输均需要特殊的容器或管道,且管道的运输成本远小于容器.废气回收 企业与石化企业同地共建或相邻建可有效降低石化企业、废气回收企业的成本. ④因石化企业的产品和生产工艺各不相同,其废气的构成也有所不同.废气回收 企业一般会根据上游企业废气的构成,采用不同的生产工艺或工艺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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