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5-07-17 |
75 Fort Street,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董事认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为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 注册成立的公司Fung Yu Holdings Limited,而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为苏阿平先生及朱 亚英女士.本公司股份已自2015年3月11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 主板 上市.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於该期间内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於中国内地配送及销售 管道天然气、提供天然气输送、作为建设及安装燃气管道的主要承包商. 2. 呈列基准及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变动 2.1 呈列基准 本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 ( 「中期财务报表」 ) 乃 根驶峒谱荚蛭被岚洳嫉墓驶峒谱荚虻34号 「中期财务报告」 编制. 中期财务报表并不包括全年财务报表所规定的所有资料及披露,应与本集团於2014年12月31日的全年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2.2 本集团采纳之新订准则、诠释及修订本 编制中期财务报表所采纳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 报表所采用者一致,惟采纳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并於2015年1月1日生效的新准则及诠释 (统称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除外,详情载列如下: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修订本 界定福利计划:雇员供款 2010年至2012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对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本 2011年至2013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对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本 尽管该等新订准则及修订本於2015年首次应用,彼等并无对本集团的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或 本集团的中期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本集团未有提早采纳已颁布惟尚未生效的任何其他准则、诠释或修订本.
6 3. 经营分部资料 就管理而言,本集团仅有一个可报告经营分部,即天然气业务.由於此分部乃本集团仅有 的可报告经营分部,故并无呈列其他经营分部分析. 地区资料 地区资料并无呈列,此乃因本集团全部的外部客户收入均於中国内地产生,而本集团的所 有非流动资产均位於中国内地.非流动资产资料乃以资产的所在地为依,并不包括金融 工具及递延税项资产.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於该期间,由於概无单一客户贡献本集团收入逾10%,故并无呈列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董事对一组实体是否受共同控制仅有少量资料,因此有关评估乃根滤鞒.而特 别是,有关评估并非就可能仅为受政府最终共同控制的实体作出,乃因考虑有关实体间於 中国内地拥有大量国有企业的经济环境中的经济融合. 4. 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 收入亦即本集团的营业额,代表已售商品的发票净值 (扣除退货、贸易折扣及各种政府附 加费拨备 (如适用) ) ;
及建设合同及服务合同适用部份合同收益 (扣除增值税、营业税及 政府附加费) . 本集团的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分析载列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15年2014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收入 销售天然气 351,765 338,223 建设及接入燃气管道 66,527 39,895 输送天然气 3,643 5,205 其他 1,918 1,284 423,853 384,607 减:政府附加费 (3,368) (2,736) 420,485 381,871 其他收入及收益 银行利息收入 5,320
466 政府补助 2,769 C 汇兑收益 1,954
646 其他
2 440 10,045 1,552
7 5. 除税前溢利 本集团的除税前溢利乃经扣除: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15年2014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销售存货成本 309,239 274,027 雇员福利开支: 工资及薪金 8,457 3,305 退休金计划供款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