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5-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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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hk 网站 : https://www.mardep.gov.hk 编号:14/2018 香港商船资讯HONG KONG MERCHANT SHIPPING INFORMATION NOTE 《防污公约》附则 VI 有关燃油耗用量数据收集制度的第 22A 条生 效致:船东、船舶经理人、船舶经营人、船长和船级社概要 本文旨在请有关各方留意,《防污公约》附则VI 第22A 条(收集和汇报船舶燃油耗用量数据)经决议MEPC 278(70)通过,并已于2018 年3月1日生效.本文取代2017 年12 月11 日发出的香港商船资讯编号35/2017. 1. 国际海事组织(IMO ) 于2016 年10 月28 日通过决议MEPC 278(70), 以推行《防污公约》附则VI 第22A 条(收集和汇报船舶燃油耗用量数据).该规例已于2018 年3月1日生效.下列认可机构将获本处批准查核船舶能源效率管理计划(SEEMP) 以确定其符合《防污公约》附则VI 第22A.1 条的要求、传送数据至IMO 船舶燃油耗用量数据库,以及签发"符合声明―燃油耗用量汇报",以确保任何香港注册船舶均符合上述规例:C美国船级社;
C法国船级社;
C中国船级社;
CDNV GL 船级社;
C韩国船级社;
C英国劳埃德船级社;
C日本海事协会;
C意大利船级社;
以及C俄罗斯船级社.2. 为符合《防污公约》附则VI 第22A 条的规定,认可机构(不限于经其入级船舶的认可机构)将查核SEEMP 以确定当中有描述《防污公约》附则VI 第22A.1 条规定的数据收集方法,以及第22A 条适用的香港注册船舶向为其查核SEEMP 第II 部分的认可机构汇报数据的程序.查核工作须在根据第22A 条收集数据之前完成,以确保在船舶首个汇报期开始之前相关方法和程序已安排妥当.船舶宜在2018 年9月1日前1及早向有关认可机构提交SEEMP 第II 部分,以便船舶燃油耗用量数据收集计划的核实工作可适时完成.核实SEEMP 后,有关认可机构将提供符合规定确认书,而该确认书须在船上备存.3. 第22A 条适用的香港注册船舶须从2019 历年起及随后每个历年或该历年的部分时间,按照SEEMP 所载的方法收集船舶燃油耗用量数据.在每个历年年底,船舶须整合在该历年或该历年的部分时间(视乎何者适用)收集的数据.船舶须在每个历年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发出符合规定确认书的认可机构汇报.4. 收到汇报数据后,发出符合规定确认书的认可机构应决定数据是否已根据第22A 条汇报;
如是,该认可机构会在该历年开始后五个月内向该香港注册船舶签发"符合声明―燃油耗用量汇报".该认可机构应在签发该等船舶的"符合声明―燃油耗用量汇报"后一个月内传送数据至IMO 船舶燃油耗用量数据库.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现正为推行《防污公约》附则VI 第22A 条制订所需的法例.与此同时,为免港口遭到不必要的延误,第22A 条适用的所有香港注册船舶须确保遵从上述规例中适用的规定.6. 如对本文有任何疑问,请向海运政策部高级验船主任查询(
电话:2852 4395;
电邮:[email protected]) . 7. 本文取代香港商船资讯编号35/2017. 海事处航运政策科2018 年6月29 日1参考通函MPEC.1/Cir.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