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5-08-03
1 本报告的信息均来自已公开信息,关于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建议投资者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事件: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

2013 年7月10 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居民 用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 点评:

1、本次天然气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是为保障居民生活,本次天然气价格只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主要是考虑 到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二是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增量气两部分.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 0.4 元,其中,化肥用气最高不超过 0.25 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 85%的水平 确定.调整后,全国平均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 1.69 元提高到每立方米 1.95 元,幅度为 15.38%. 存量气是

2012 年实际使用的天然气数量,增量气是新增加的天然气数量.2013 年调价涉及的存量气 数量为

1120 亿立方米,增量气数量预计为

110 亿立方米,两者的比重分别为 91%和9%.

2、天然气价格调整体现向市场净回值法定价改革的方向. 国家对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上游供气企业与地方管道公司、城市燃气公司、 直供用户等下游购买方交气点价格) ,门站价格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在国家规定的价格范 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门站价格以下的销售价格,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 85%确定,体现了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 的基本思路, 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是为了逐步理顺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 体现向市场净回值法定价改革的方向.

3、广东门站价不作调整,对深圳燃气、广州发展影响较小. 此次广东、广西天然气门站价不作调整,仍按目前试点方案中的价格执行.深圳燃气、广州发展对西 二线的天然气采购价仍执行每立方米 2.74 元的门站价.因此,本次天然气价格调整对深圳燃气和广州发 展没有直接的影响.

4、国家鼓励天然气使用,价格调整目的是调动上游企业积极性,增加天然气供应.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的清洁能源,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的排放仅为煤炭的一半和五分之一左右,二氧化 硫的排放几乎为零.但是,目前我国天然气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仅为 5%,远低于 24%的国际平均水 平.清洁能源比重过低,成为影响我国大气质量,造成雾霾天气多发的原因之一.国家鼓励天然气使用, 公用事业 国家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谨慎推荐(维持) 天然气行业动态点评 风险评级:一般风险 黄秀瑜(SAC 执业证书编号:S03405120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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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7月2日证券研究报告行业研究・行业点评本报告的信息均来自已公开信息,关于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建议投资者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天然气行业动态点评

2 增加天然气供应. 由于国内的天然气供应紧张,需要依赖进口,而这个依赖度在不断的上升.据统计,2007 年-2012 年, 我国天然气进口量从

40 亿立方米增加到

425 亿立方米,5 年增长 9.6 倍;

进口依存度从 2%提高到 27%,每 年提高

5 个百分点.按十二五规划,到2015 年,天然气进口气量约

935 亿方,2012-2015 年3年复合增速 30.06%,进口依存度将超过 35%.而此前我国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滞后,进口气国内销价和进口成本倒 挂日益严重.这既不利于扩大进口天然气,也无法激励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投资者勘探开发天然气资源的 积极性. 门站价格适用于国产陆上天然气、进口管道天然气.因此,本次价格机制调整体现了国家意在鼓励企 业增加进口,加大资源勘探开发力度,以最终达到增加天然气市场供应、改善能源结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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