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5-08-10 |
(二) 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单位. 由区交通运输 局牵头,交警大队、治安大队配合,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救援及 司乘人员持证上岗、车辆管理等情况;
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 品运输车辆安装或喷涂符合要求的危险品警示标志、 配备应急器 材、押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 危险化学品 一书一签 (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应急 处置能力情况;
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情况,以及 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情况.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
4 ― 辆是否存在超装、 混装现象;
是否严格按照提货单据载明的品种、 数量和对应的车辆实施装载,并对车辆的资质证件、装载数量、 行驶证核定装载质量等情况进行登记;
车辆资质证件、驾驶人和 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是否齐全,车辆及罐体是否完好、有无私 自改装行为、与行驶证照是否一致;
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和标志 是否齐全、 有效;
车辆配备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是否完备.
(三) 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行驶车辆. 由区交警 大队牵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检查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运输车辆停放、行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防止危险化学品及 易燃易爆物品运输车辆在危险区域违规停放、聚集;
危险化学品 运输车辆禁行路段是否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行驶;
道路 行驶的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运输车辆及驾乘人员相关证 照资质是否齐全、有效.
(四) 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 由区消防大队 牵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是否制 定并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 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坚决予 以关闭取缔.
(五)民爆物品安全.由区治安大队负责,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公安部《从严管控民 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文件,全面做好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 竹的公共安全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各乡镇派出所对民用爆炸 ―
5 ― 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及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实施安全 监管.
(六)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发 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配合,重点查处破坏损害 油气管道、开孔盗油、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管道被占压等行 为,油气管道新、改、扩建未履行安全设施 三同时 手续,油 气管道建设不符合技术标准,与人口密集区、公路、市政管线等 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五、夯实责任,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 查大整治
(一)煤矿方面.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严格煤矿清单闭 合核查,依法查处煤矿企业 三超三违 行为,加强对停产整顿 矿井、关闭矿井的巡查,严防违法生产.督促和指导涉及到有煤 矿的乡镇和区直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 严格落实煤 矿关键环节管控措施,坚决杜绝瓦斯、冒顶、透水、火灾、中毒 窒息等事故发生.
(二)非煤矿山方面.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 局配合, 进一步加强对非煤矿山采面作业、 爆破作业、 边坡安全、 运输系统,供电系统,破碎系统,排水系统等进行检查.相关乡 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加强对辖区矿山的执法检 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