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5-09-11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5-088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年10月16日,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在 《中 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 、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

cninfo.com.cn)上刊登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201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11月2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2015年11月2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15:00至2015年11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规则: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5 年10 月26 日. (1)于2015 年10 月2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7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审议《关于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变更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请 参阅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 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 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 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 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股票账户卡、 持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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