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5-09-16 |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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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 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封闭期:指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 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 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年 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结束前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2、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期间. 每个封闭期结束后,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期 为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