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8-01 |
2018 年度大气(噪声) 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隆平高科技园,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芙蓉区
2018 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已 经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芙蓉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8 年4月19 日1芙蓉区
2018 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 强力推进环境大治理,坚 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区大气和噪声污染 防治工作,切实改善大气和噪声质量.根据《湖南省 十三 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湘政发〔2017〕32 号)、《长 沙市 强力推进环境大治理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年行动 计划(2018-2020)》等文件精神,以 六控 为重点,落实 十个严禁 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8 年,空气优良天数达到
260 天以上,较2017 年增加
12 天,空气优良率达到 71.2%,力争达到
268 天,较2017 年 增加
20 天,空气优良率达到 73.4%,PM
10、PM2.5 年均浓度同比 下降 5%以上,有效防范和应对重污染天气,重污染天数较
2017 年减少
3 天. 二p重点工作
(一)严控工业企业废气污染
1、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禁止钢铁、水泥、平板玻璃 等行业准入和高污染项目建设.严格实施新(改、扩)建涉气 工业项目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 量置换,推动涉 VOCS 建设项目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 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 执法管理.(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环保局牵头,隆平高科
2 技园管委会实施)
2、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以及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 成国家和省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淘汰任务.积极推进工业企业清 洁生产审核,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清洁生产审核批复方案.(责 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牵头实施)
3、深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一是严厉打击 散乱污 涉 气企业.2018 年6月底前,对辖区内 散乱污 涉气企业再次 开展拉网式排查,列出整治清单;
对已经核实的 散乱污 企业,本着 先停后治、分类施策 的原则,淘汰取缔一批、停 产整治一批、限期整改一批、调迁入园一批.对于关停取缔的 企业要做到 两断三清 (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 品、清除设备),坚决杜绝已取缔 散乱污 企业异地转移和 死灰复燃.二是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2018 年6月底前,进一 步摸清全区燃煤锅炉底数,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排查出的燃 煤锅炉要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推动实施 以电代 煤 、 以气代煤 等清洁能源改烧工程.2018 年底前,燃煤 小锅炉全面清零不反弹.三是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 理改造.2018 年9月底前完成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的工业企 业无组织排放改造.对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燃料和 固体废弃物应当密闭储存,运输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 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 式;
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 储,并设有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
3 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 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
料场路面应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 轮和车身清洗装置.对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要 依法予以处罚并实施停产整治.(责任单位:区环保局牵头, 区经信局、区建设局配合,相关街道实施)
4、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建立健全 VOCS 排放源清 单,建立动态更新的重点企业整治名录及监管台账.一是
2018 年底前,根据省政府颁布实施的《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 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标准》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要求,全 面推进我区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和家具制造行业 VOCS 综合治 理,完成重点行业 30%治理任务.二是全面完成汽车 4S 店挥发 性有机物治理,完成大中型汽车维修店喷漆车间综合治理.区 财政局给予一定的治理补助资金.三是加强加油站、汽车 4S 店等重点场所挥发性有机物的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 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责任单位:区环保局牵头实 施,区财政局配合)四是强化源头控制,化工行业推广使用低 (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 施.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行业全面推行挥发性有 机物含量低的油墨、水性漆等.(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牵头, 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实施)
5、开展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开展大气污染 综合防治试点,编制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主要包括: 实施园区道路硬化改造,加大特护期的冲洗频次;
在工业园区
4 内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安装空气监测小微站,建立园区大气污 染防治监管平台,监控园区企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以及园区特征污染物等 指标)排放情况;
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大型工业企业推 广安装在线监控,并联网上传数据至管理平台.(责任单位: 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
(二)严控扬尘污染
1、严管施工工地扬尘.一是严格落实长沙市
5 个100% 建设项目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即:100%围挡、工地物料堆放 100%覆盖、施工现场路面 100%硬化、驶出 工地车辆 100%冲洗、拆迁工地 100%湿法作业.建立扬尘控制 工作台账,实现施工工地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精细化管理.二是
2018 年全区所有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全面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 并与平台联网,加强扬尘在线监测平台管理和相关数据与市政 务云、市环保局的对接,依据监测平台定期汇总的数据,对违 规项目和企业进行处理.三是各施工场地安排保洁人员对施工 现场的道路、工地出入口及时清洗保洁,使用喷淋设备、远程 水炮喷雾、密布网覆盖等方式降尘.运输土方的车辆进出工 地,需配置自动冲洗设备,同时需配套建设相应的冲洗水预沉 处理设施,确保冲洗水达标排放.各类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实行提前浇水焖透的湿法拆除、湿法运输作业.各类长距 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型工程以及大面积建设工程,全面 实行分段施工,并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四是鼓励发展装配 式绿色建筑,建成区内装配式绿色建筑比例达到 30%.2018 年5创建绿色施工工地
20 个以上并向社会公开,对施工工地不文 明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加强挖掘机、推土机、打桩机等非道路 移动机械监管,禁止使用柴油锤击桩.加强对暂时不能开工的 建设用地裸露地面覆盖监管,超过三个月不进行施工的裸土应 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五是中心城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必须 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现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需按 照《长沙市绿色环保型混凝土搅拌站场建设规定》的要求,完 成绿色环保升级改造,实施清洁生产.六是敦促建设单位要切 实履行环保社会责任,采取有效降尘措施,严控扬尘污染,并 将扬尘、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责任单 位:区建设局牵头,隆平高科技园、区工务局、区城建投、相 关街道实施)
2、严控市政道路扬尘.一是强化日常道路清扫保洁,强 力推行人机结合清洗、机械化洗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 尘、洒水降尘 五位一体 精细化除尘措施,合理安排清洗时 间、频次和强度,采取上喷下洒相结合的方法,加强道路扬尘 防控.对道路巡查中发现的保洁欠缺路段,采取人工清理与机 扫结合的方式强化保洁.二是抓好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市 容环境整改提质.城市建成区内的街道应做好碎石等建材经营 门店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做好工地出入口和运输线路的保 洁,减少道路二次扬尘,整体提升城市清扫保洁水平.(责任 单位:区环卫局牵头,各街道实施)
3、严抓渣土运输和消纳场管理.强化渣土运输规范化管 理,渣土专用运输车辆要安装密闭装置,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
6 与渣土运输.渣土运输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带泥上 路、沿途撒落.积极引导老旧渣土车主动退市,逐步推广新型 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辆,适时扩大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使用范 围.加快推进渣土消纳场规范化设置,并依法进行环评审批或 备案.加大对非法运输、非法消纳等行为的整治打击力度,对 路面漏撒实施 零容忍 .(区城管局牵头、区公安分局配合 实施)
(三)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
1、强化在用车监管.逐步淘汰高排放车辆和老旧车,对 环保检验不达标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 术检验合格标志.适时实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间国Ⅰ、 国Ⅱ排放标准汽油车城区交通分流限行举措.(区交警大队牵 头,区交通局、区环保局配合)
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污染管控.逐步淘汰高排 放、服务年限超过
15 年的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鼓励和支持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 商务旅游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实施)加强城市建成区、城乡 结合部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高 排放工程机械的管理,杜绝冒黑烟现象.(责任单位:区建设 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实施)加强船舶污染管控,严禁使用渣 油和重油,必须符合船舶相关排放要求.(责任单位:区农林 水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实施)
3、优化城市交通管理.2018 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区范围 内注册登记的公共交通高排放车.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
7 城区纯电动公交车投放和使用比例
2018 年达到 35%.优化城市 功能和布局,实施 微循环 交通组织优化,推广城市智能 交通管理.坚持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建设公交专用道,优化调 整公交线路.在重点地区优先选用纯电动公交车,优化公交站 点周边布局,推广港湾式公交站台.推广公共自行车租赁和共 享单车,打造慢行系统,提高绿色出行比例.加快新能源汽车 推广及配套充电桩建设,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责任 单位:区交通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 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