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5-10-29 |
二、 积极推进大众创业
4 . 加快新型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实施新兴产业 双创 三 年行动计划, 建立一批新兴产业 双创 示范基地.学习借鉴创客 空间、 创业咖啡、 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 加快发展市场化、 专业 化、 集成化、 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 线上与线下、 孵 化与投资相结合, 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 便利化、 全要素、 开放式的 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形成市场主导、 风投参与、 企业孵化的 创业生态系统.引导和推动创业孵化与高校、 科研院所等技术成 ―
3 ― 果转移相结合, 完善技术支撑服务.引导和鼓励市内资本与省外 尤其是境外合作设立新型创业孵化平台, 引进外部先进创业孵化 模式, 提升孵化能力.各县市区、 市属各开发区可认定一批众创空 间, 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 宽带网络、 公共软件等给 予适当补贴.鼓励各地盘活商业用房和破产、 困难企业闲置厂房 等资源建设众创空间, 为创业者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允许众创 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 从省、 市奖补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 通过入 股、 借款等形式, 扶持入驻初创小微企业发展.对符合国家规定条 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 策.学习推广海尔 人人创客 做法, 鼓励企业由传统的管控型组 织向新型创业平台转型, 让员工成为平台上的创业者.调整完善 创业示范平台奖补政策, 对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 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 最高给予1
0 0万元 的一次性奖补.有条件的县市区、 市属开发区对原孵化基地补助 资金, 可按政府购买服务原则, 调整支出方向, 对认定的孵化基地 按规定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的( 不含场租减免) , 按实际孵 化成功( 注册登记并搬离基地) 户数给予创业孵化补贴.( 市人社 局、 市科技局牵头, 市财政局、 市住建局、 市商务局、 市国资委、 市地 税局、 市中小企业办、 市国税局参加)
5 . 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 金作用, 不断扩大基金规模.发挥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 鼓励 创投机构、 大型骨干企业参股创立天使投资基金, 重点投向种子期 或初创期科技型、 创新型小微企业.设立市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 ―
4 ― 引导基金, 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早中期、 初创期企业发展.有条件的 县市区、 市属开发区可整合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 完善管理体 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 实现基金滚动使用, 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提供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 市属开发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 基金、 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 建立政府引导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支 持初创中小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 险补偿机制, 推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制度.推动发展投 贷联动、 投保联动、 投债联动等新模式, 不断加大对创业创新企业 的融资支持.鼓励支持创业企业在创业板、 中小板融资或在新三 板、 区域产权交易平台挂牌融资.鼓励支持大中型企业参股创业 企业或创业企业之间相互参股, 共担风险, 共同发展.推动多渠道 股权融资, 依法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 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 网金融等融资新模式.放宽对外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限制, 鼓励 扶持中外合资创业投资机构发展.(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牵头, 市 科技局、 市人社局、 市国资委、 市金融办、 市中小企业办、 人民银行 潍坊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