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5-11-14 |
阁下如已出售或转让名下之全部悦达矿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及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交 予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 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通函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任何本公司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29) YUE DA MINING HOLDINGS LIMITED 悦达矿业控股有限公司(1) 有关认购新股份之 关连交易;
(2) 申请清洗豁免;
及(3)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本公司之财务顾问 独立董事委员会及 独立股东之独立财务顾问 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此首页所用词汇与本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5至14页.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 (载有其向独立股东提出的推荐意见) 载於本通 函第15至16页.独立财务顾问函件 (载有其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出的建议) 载於本通函第17至44页.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星期五) 上午十时正在香港干诺道中168C200号信德中心招商 局大厦33楼3321C3325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召开大会之通告载於本通函第EGM-1至EGM-3页. 不论 阁下能否出席大会,敬请 阁下按照随附代表委任表格印备之指示填妥表格,并尽快交回本公司 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 楼,惟 在任何情况下,该表格必须最迟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举行时间前48小时交回. 阁下填妥及交回代表委 任表格后,仍可依愿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C i C 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5 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
15 独立财务顾问函件
17 附录一 - 本集团之财务资料 I-1 附录二 - 一般资料 II-1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EGM-1 C
1 C 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一致行动」 指 具有收购守则所赋予之涵义 「公告」 指 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所作内容有 关 (其中包括) 认购事项及申请清洗豁免之公告 「联系人士」 指 具有收购守则所赋予之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营业日」 指 香港持牌银行一般开门营业之日子 (不包括星期
六、星期日或香港公众假期或於上午九时正至中 午十二时正悬挂或仍然悬挂且於中午十二时正 或之前仍然未除下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讯 号或於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正期间悬挂或 仍然悬挂且於中午十二时正或之前仍然未除下 黑色暴雨警告讯号之日子) 「本公司」 指 悦达矿业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成 立之公司,其已发行股份在联交所上市 「完成」 指 根瞎盒橹蹩罴疤跫瓿扇瞎菏孪 「控股股东」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股东特别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星期五) 上午十时正在香港干诺道中168C200号信德中心 招商局大厦33楼3321C3325室举行的股东特别大 会,藉以考虑及酌情批准授出特别授权、认购事 项、清洗豁免及其各自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