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5-11-20 |
7 . 敦促会员遵守推荐的规范和程序,但是他们无需把未遵守情况告知秘书长,除非 这些情况包含在第二卷的 C. 3.1 小节中.
8 . 为了澄清各种规则的法律地位,标准规范和程序在编排格式上与推荐规范和程序 有区别,正如在编辑说明中所述.
9 . 某些注释 (前面加了 NOTE (注) 字样) 也包含在 《技术规则》 中, 以作出相关解释. 例如,注释可提及相关的 WMO 指南和出版物.这些注释不具有《技术规则》的法律地位. WMO 指南叙述了各项规范、程序和技术规格,提请会员在各自国家内按照《技术规则》 建立或制定各项安排以及在开展气象和水文服务过程中要遵循或执行这些规范、程序和技 术规格. 附录和附件的法律地位
10 下列包含规则材料并具有 《技术规则》 法律地位的 WMO 出版物则均作为 《技术规则》 (1 ~
4 卷)的附录: I 《国际云图集》 (WMO-No. 407) , 第一卷 ― 《云和其它水凝物观测手册》 第Ⅰ部分;
第Ⅱ部分:Ⅱ .1.
1、Ⅱ .1.
4、Ⅱ .1.
5、Ⅱ .2.3 各段,从Ⅱ .3.1 到Ⅱ .3.10 各段中的
1、
2、
3 和4小段,Ⅱ .8.2 和Ⅱ .8.4 段;
第Ⅲ部分:Ⅲ .1 段和Ⅲ .2 段中的定义(斜体)(未附);
II 《电码手册》(WMO-No. 306),第一卷(未附);
III 《全球电信系统手册》(WMO-No. 386),第一卷(未附);
IV 《全球资料加工系统手册》(WMO-No. 485),第一卷(未附);
V 《全球观测系统手册》(WMO-No. 544),第一卷(未附);
VI 《海洋气象服务手册》(WMO-No. 558),第一卷(未附);
VII 《WMO 信息系统手册》(WMO-No 1060)(未附);
VIII 《气象和水文学教育培训标准实施手册》(WMO-No 1083),第一卷(未附);
这些附录(一般亦称为手册)是根据大会的决定编撰的,旨在促进《技术规则》在具体领 域中的应用.原则上,这些附录既可包括标准规范和程序,也可包括推荐的规范和程序.
11 在 《技术规则》 或 《技术规则》 附录中被称为附件的内容, 与它们所提及的 《技术规则》 具有同样的法律地位. 《技术规则》及其附录(手册)的更新
12 随着气象学与水文学、气象与水文技术以及气象应用的发展,《技术规则》也有必 要予以更新.以前由大会同意的、以及在选择《技术规则》中所包含材料时所应用的某些 原则如下.这些原则为各组成机构,特别是技术委员会,当他们处理与《技术规则》相关 的材料时,提供了指导: vii (a) 技术委员会不应推荐某一规则作为标准规范,除非此规则得到大多数的强力支持;
(b) 《技术规则》应包含适当的指示,以便于会员执行有关条款;
(c) 未与相应的技术委员会协商,不应对《技术规则》做重大变更;
通则 vii (d) 由会员或组成机构提出的对这些《技术规则》的任何变更,都应在提交大会之前至 少提前三个月送达所有会员.
13 作为一项规定,凡对《技术规则》所作的任何变更应由大会批准.
14 如果适当的技术委员会会议提出变更的建议,以及如果新的规则需要在下一次大会 之前执行,执行理事会则可代表世界气象组织按《公约》第14 (c) 条批准这一变更.作为 由相关的技术委员会通过的《技术规则》的附录的变更,通常由执行理事会批准.
15 如果由适当的技术委员会提出了变更建议,并且新规则迫切需要执行时,世界气象 组织主席可代表执行理事会采取行动,如《总则》第9(5) 条所述. 注:快速审批程序可适用于补充某些电码和相关的电码表,详见附录二(《电码手册》 (WMO-No 306)).关于快速审批程序的采用,详见附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