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5-12-17 |
1 黑龙江省庆东阳光农业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二一六年二月 黑龙江省庆东阳光农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 股东.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 董事会.20
第一节 董事.20
第二节 董事会.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6
第七章 监事会.28
第一节 监事.28
第二节 监事会.2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0
第二节 内部审计.3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3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5
第一节 概述.35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3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7 第十三章 附则.38 黑龙江省庆东阳光农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黑龙江省庆东阳光农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 简称 《证券法》 )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监管办法》 )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 》 (以下简称 《业务规则》 ) 、 《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肇东市庆东肥业有限责 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黑龙江省庆东阳光农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黑龙江省肇东市肇昌公路
11 公里北侧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18.5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4318.5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黑龙江省庆东阳光农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