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5-12-17 |
4 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技术 创新为动力,以现代管理为依托,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努力实现股东合理回报,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范围:有机肥、复混肥、微生物肥料制造、酒精污泥工 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下简称 挂牌 )后,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证券登记机构 )集中 登记存管.股东名册根据证监会及证券登记机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 公司是由肇东市庆东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 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公司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及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购股份数 (万股) 持股比例 (%)
1 宋清晖 净资产出资
2261 52.36
2 宋科洁 净资产出资
549 12.71 黑龙江省庆东阳光农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5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购股份数 (万股) 持股比例 (%)
3 宋金阳 净资产出资
500 11.58
4 宋东欣 净资产出资
400 9.26
5 王晓雪 净资产出资
100 2.32
6 索英来 净资产出资
140 3.24
7 王哲 净资产出资
35 0.81
8 吴文玲 净资产出资
20 0.46
9 陈淑艳 净资产出资
1 0.02
10 冯海莲 净资产出资
1 0.02
11 张士兴 净资产出资 6.5 0.15
12 赵晓英 净资产出资
5 0.12
13 王双军 净资产出资
100 2.32
14 宋海燕 净资产出资
200 4.63 合计--
100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318.5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无其他种类股.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 公开发行股份;
(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方式. 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应当按照 《公司法》 黑龙江省庆东阳光农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6 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 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