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6-01-18 |
1 - 金市水许准字〔2019〕5 号 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市开发区后龙渎河新建排涝站工程涉河 涉堤(占用水域)的请示》悉.
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法》第三十八条, 《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
二、 十
四、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1.同意市开发区后龙渎河新建排涝站工程涉河涉堤 (占用水域) 审批. 2.本工程占用市区金华江水域,破堤施工对堤防结构稳定及行 洪安全都有影响,工程建设必须确保安全. -
2 - 3.为确保河道的行洪安全和堤防安全, 施工前须编制破堤施工、 堤防恢复重建的施工方案,报我局审查,破堤施工应避开主汛期. 施工过程中, 我局根据需要对施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施工结束前, 建设单位及时恢复堤防原状,满足相关要求后,项目业主组织涉水 工程验收,并将验收结论报我局. 4.后龙渎河新建排涝站工程涉河涉堤(占用水域)审批,性质 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金华江重要水域,其中永久占用金华江水 域面积 166.76 O,临时占用金华江水域面积 426.92 O. 5.考虑本工程在汛期施工,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管 理实施细则》 (浙防指〔2017〕6 号) ,项目法人须尽快组织编制工 程2019 年度汛方案.经我局审查同意后报市防指备案. 6.施工对河道行洪、 水质、 防汛抢险通道等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相关事宜协调与处理.同时做好施工期间水域环 境保护工作,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做好现场保洁工作,不 得将施工、生活污水排入河道,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应 定点堆放,及时清理外运. 金华市水利局
2019 年5月6号金华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9 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