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6-01-23 |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或三证合一);
以上资质均应为有效证件且单独提交, 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资质材料 不齐的供应商作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 性,以使其投标可能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四、本次招标由贵州中正信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采用竞争性谈判 采购的方式进行开标.
五、投标方应按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投标.招标方拒绝接收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报、电话和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六、投标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参加开标.竞争性谈判小组在对 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时,认为有必要向投标方进行询标的,投标方代表应 及时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
七、投标方须在规定时间前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里县分中心提交投标保 证金.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汇票或转账支票的方式存入指定账户,凭汇款证明到黔南州 -
9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里县分中心换成投标保证金收据,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2474010001201100187463
电话:0854-5664355(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里县分中心)
2、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递交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供应商, 将被拒绝进行谈 判.
3、未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方的投标保 证金在公示期结束、招标方与中标方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无息退 还.
八、成交服务费: 招标活动结束后,成交供应商以中标价为基数须参照国家计委 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标准计取, 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代理服务费并缴纳本项目在交易中心的场租费用.
九、供应商在报价时应报出总价和明细单价.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总报价部分: ①投标函2.商务部分: 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企业资信一览表 投标承诺函 投标人认为应该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技术部份: ①监理规划细则 -
10 - ②投标人认为应该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4.其他 十
一、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方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在每―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 所有的副本装入投标文件袋加以密封,注明 招标公告 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人 以及投标人、投标时间.并在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 2.投标文件正副本正文须用 A4 纸打印装订成册,并按要求签字和盖章. 3.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十
二、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用信封密封,在密封处加 盖公章及法人印章. 十
三、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十
四、投标单位必须由法人代表人或法人代表人委托人参加谈判并解答评委提出 的问题. 十
五、废标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按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