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6-01-28 |
2014 年12 月9日,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豫能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11 号),批复的 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3,000 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 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 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 发行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璞、刘群
电话:0371-69515111 传真:0371-69515114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B 座9楼(450008) 2.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温军婴、郑炜 联系人: 夏中轩、陈晨
电话:010-83571429 传真:010-6656839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10 层(100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4 年12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