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6-03-24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人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价:一标段:39.15 万元;
二标段:41.268 万元;
三标段:40.8 万元 各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付款方式:由中标人与业主协商支付 支付条款:货到验收合格后, 近三年 :是指
2015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代理服务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2003/09/15》文件 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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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 1.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服务标准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交货及安装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项目的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 注释.
7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答疑 1.10.1 投标人对收到的招标文件若有疑问、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均应在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10.2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答复内容以补充、 答疑文件的 形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发布,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中标人不得分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清单;
(6)投标文件格式. 据本章第 1.10 款、第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内容、 格式、 表格和所涉及的相关规范. 如果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资料, 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 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将导致废标.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8 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 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