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6-03-28 |
一、大公及其评级分析师、评审人员与发债主体之间,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 系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评级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大公及评级分析师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本报告遵循 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三、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大公依据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评级意 见未因发债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发生改变.
四、本报告引用的受评对象资料主要由发债主体提供,大公对该部分资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五、本报告的分析及结论只能用于相关决策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卖出等投资 建议.
六、本报告债项信用等级在本报告出具之日至本期票据到期兑付日有效,主体信用等级 自本报告出具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大公拥有跟踪评级、变更等级和公告等级变 化的权利.
七、本报告版权属于大公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转载、出售和发 布;
如引用、刊发,须注明出处,且不得歪曲和篡改. 主体与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
3 发债主体 兖矿集团前身为兖州矿务局.1996 年3月进行改制,1999 年更为 现名.2015 年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 山东省国资委 )出具《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划转山东省鲁信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部分国家资本的函》 (鲁国资产权字 【2015】
20 号) , 将公司 30%的股权及享有的权益划至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 有.截至
2016 年6月末,公司注册资本 335,339 万元,山东省国资委 持有公司 70%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煤炭、煤化工、电解铝等行业.其中,公司下 属的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兖州煤业 , 股票代码: 600188) 于1998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 香港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2 年6月27 日, 兖州煤业的全资子公司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兖煤澳洲 )与格罗斯特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格罗 斯特 )的合并交易生效, 并取代格罗斯特实现澳交所上市 (代码 YAL) , 格罗斯特成为兖煤澳洲全资子公司.至此,兖矿集团成为国内唯一拥 有境内外四地上市平台的煤炭企业.
2011 年,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盘江股份 ,股 票代码:600395.SH)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其中包括将贵州盘江煤电有 限责任公司所持盘江股份的 12,798.1769 万股转让给兖矿集团,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1 年12 月31 日进行了批复.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对盘江股份的持股比例为 11.60%,是盘江股份第二大 股东.
2016 年3月11 日, 兖矿集团分别与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 得利斯集团 ) 、澳大利亚宾得利集团、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澳大 利亚)三家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宣布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兖矿 澳斯达有限公司,兖矿集团将利用兖煤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与得利 斯集团在澳大利亚的全资子公司―澳洲天源控股有限公司,按照 6:4 的投资比例组建兖矿澳斯达有限公司,进军跨境电商贸易,主要业务 为将澳大利亚的优质牛肉通过电商平台销往国内. 公司是全国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