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8-03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 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 字段作一个汉字) .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 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 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 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废水、废气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连云港纽泰科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吴汉君 联系人 谢建军 通讯地址 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经八路 联系电话

13775575035 传真 / 邮政编码

222000 建设地点 连云港(堆沟港)化工产业园连云港纽泰科化工有限公司 立项审批部门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批准文号 灌南行政审批备〔2019〕23 号 建设性质 改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D4620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处理 N7722 大气治理 占地面积(平方米) - 绿化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万元)

25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670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26.8%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5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

一、原辅材料 该项目为废水废气提标改造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下表 1-1. 表1-1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序号 名称 年消耗量(t/a) 来源及运输方式

1 20%氨水 1644.12 外购-汽运

2 活性炭

15 外购-汽运

二、项目生产设备 该项目所选生产及辅助设备名称、数量,详见表 1-2. 表1-2 主要生产设备对照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位置 备注

1 中和釜 12000L

1 三效蒸发车间

2 新增

2 中转釜 30000L

3 新增

3 三效蒸发装置 5t/h

1 新增

4 离心机 22KW

2 新增

5 结晶釜 6000L

1 新增

6 废水收集槽 30m3

1 新增

7 废水收集槽 50m3

1 新增

3 8 提升泵 Q=5m3 /h

2 新增

9 滤液接受槽 30000L

1 新增

10 填料吸收塔 D=2400mm H=4000mm

3 新增

11 活性炭吸附罐 30m3

2 污水处理站 新增

12 填料吸收塔 D=2400mm H=4000mm

1 三效蒸发车间

1 新增

13 高效布袋除尘器 /

1 导热油炉房 新增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消耗量 名称消耗量 水(立方米/年)

100 燃煤(吨/年) / 电(万度/年)

20 天然气(万立方米/年) / 柴油(吨/年) - 其他 / 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废水类型:生产废水 排放总量:4213.58 m3 /a 排放去向:废水经厂区污水站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4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连云港纽泰科化工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苏傲伦达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位于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始建于

2003 年.主要经营范围为农药生产(限取得农药生产许 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核定的产品) . 目前连云港纽泰科化工有限公司停产整顿,根据《关于依法做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企业复产工作的通知》 (苏环办【2018】282 号)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沿海化工园 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8〕46 号)和《关于落实化工园区企 业复产环保要求的通知》 (连环委发〔2018〕18 号)等文件精神要求,连云港纽泰科化工 有限公司拟复产

1000 吨苄草丹原药、500 吨茵草敌原药和

500 吨禾草敌原药,为了满足公 司复产要求,拟对全厂复产产品的废气处理及厂区污水处理站存在问题进行提升改造,以 满足环保要求. 纽泰科废气、废水提升改造项目目前已通过灌南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灌南 行政审批备〔2019〕23 号,项目代码:2019-320724-26-03-6073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682 号令)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生态环境部

1 号令)有关规定,本 项目属于 三十

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7、工业废水处理 其他 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表.连云港纽泰科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环评工作组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并在此基础上, 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建设概况 项目名称:废水、废气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堆沟港)化工产业园,项目在连云港纽泰科化工有限公司现有 厂区内进行建设. 建设单位:连云港纽泰科化工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总投资

2500 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废水、废气提标改造项目,拟购置三效蒸发器、提升泵、离心 机等设备,对含盐废水进行分类分质处理,对原硫酸氢铵废水处理进行提升改造,同时对

5 全厂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 具体改造内容: 废水: ①连云港纽泰科化工有限公司根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拟对复产产品的硫 酸氢铵废水处理进行提升改造,同时新建三效蒸发

2 车间.硫酸氢铵废水原采用直接蒸发 析盐的方式处理,由于硫酸氢铵稳定性较低、易分解,蒸发析盐冷凝水中氨氮浓度较高, 对厂区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产生冲击,为了提高氨氮、高盐分废水的预处理效果,拟在废 水中加入氨水将硫酸氢铵转化为硫酸铵后再进行蒸发析盐处理,硫酸铵稳定性较好,蒸发 析盐冷凝水中氨氮浓度较低,有利于厂区污水处理站后续处理. ②为了确保厂区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拟在现有废水处理站末端增加 活性炭吸附-过滤 保障性处理单元. 废气: ①三效蒸发

1 车间新增

1 套一级水吸收装置. ②新建三效蒸发车间 2,并新增

1 套二级酸吸收+一级水吸收装置. ③导热油炉新增

1 套高效布袋除尘器. 本项目废水、废气提标改造项目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取得专家咨询意见,详见 附件 3.

3、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 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 2-1. 表2-1 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类别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贮运工程 仓库 100m2 利用现有仓库(4#仓库) 公用工程 供水(新鲜水) 100m3 /a 来源于园区供水 排水 166m3 /d 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管 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供电

200000 kWh/年 区域电网 蒸汽 5t/h 园区集中供热 绿化 / 利用原有 环保 工程 废气 一级水+二级碱+二级活性 炭+30m排气筒;

确保达标排放

6 二级酸+一级水+二级碱+ 一级活性炭+15m排气筒;

高效布袋除尘器+30m排气 筒 废水 处理能力

1000 m3 /d 确保达标排放 噪声 隔声、减震等措施 确保厂界噪声达到标准要求 固废 硫酸铵盐、废活性炭 零排放

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本项目调配现有员工,不新增劳动定员.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为

7200 小时,三班制.

5、建设项目周边概况及厂区平面布置 拟建项目位于连云港纽泰科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北侧隔园区道路为亚晖医药, 南侧隔道路为毅成化工,西侧隔经八路为永凯化工、润阳化学、先达化工,东邻振源化工, 再往东约

400 米处为灌河大堤和灌河.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见附图 3. 连云港纽泰科化工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约

200 亩,133333.3m2 ,本期不新增建筑物, 已建绿化面积 18000m2 ,本期不再新增绿化面积.

6、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废水、废气提升改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中 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及 《关于修改 (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 (苏 经信产业[2013]183 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园区产业定位近期规划为以纺织染料、农药、生物制药及高科技精细化工等 中间 产 品为主的化工产业区.企业主要产品为苄草丹原药、茵草敌原药和禾草敌原药等,属于农 药类别,且现有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和相应的环保验收批复.本项目是企业现有产品配套 的废水、废气处理项目,是在现有废水、废气处理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因此符合 园区的产业定位.

7、与灌南县区域限批要求相符性分析

7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于

2018 年4月4日发布了《关于对灌南县实施区域限批的函》, 函中 暂停除环保基础设施类项目和民生类项目外的所有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 . 本项目为废水、废气提升改造项目,属于环保基础设施类项目,因此,不属于区域限 批类项目,与灌南县区域限批要求相符.

8、选址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连云港市(堆沟港)化工产业园区连云港纽泰科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中所列项目,亦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和《江 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所列项目,属于允许用地项目类,符合产业园区 用地规划. 因此本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9、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①生态环境保护红线 拟建项目位于纽泰科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苏政发[2013]113 号)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距 离本项目较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主要有新沂河(沂河淌)洪水调蓄区(东北 0.4km)和灌河 洪水调蓄区(西北 3.5km),不在红线保护区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要求.拟建项目附近生态红线见表 2-2.项目与生 态红线位置关系图详见附图 4. 表2-2 本项目附近生态红线区域范围一览表 红线区 域名称 主导 生态 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km2 ) 与拟建 项目距 离(km) 一级管控 区 二级管控区 总面积 一级管 控区 二级管 控区 新沂河 (沂河 淌)洪 水调蓄 区 洪水 调蓄 / 位于灌南县北, 处于灌南 县与灌云县的交界处. 流 经灌南县孟兴庄、张店、 北陈集、堆沟等乡镇

116 /

116 0.4 灌河洪 水调蓄 区 洪水 调蓄 / 包括灌南县境内的灌河 (盐河至入海口) 河道及 两侧堤脚内范围,长度

68 公里(该区域有

4 平 方公里与通榆河清水通 道维护区重合) 20.7 / 20.7 3.5

8 ②环境质量底线 本环评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8]38号)进行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2-3. 表2-3 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表 指标设置 管控内涵 项目情况 符合 性

1、 大气环 境质量 到2020 年,我市 PM2.5 浓度与

2015 年相比下降 20%以上, 确保降低至

44 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

35 微克/立方米.到2030 年,我市 PM2.5 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大气中 PM2.5 超标, 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 标区, 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连云港 市制定了《连云港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等, 《连云港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提出 了2016-2020年改善连云港市环境空气质 量的重点工程,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后,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可以得到进一步 改善. 另外,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出园 区核定的排污总量指标, 项目实施后不会 改变大气环境功能类别. 符合

2、 水环境 质量 到2020 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 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达到 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 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总体达到 100%,劣于Ⅴ类水体基本 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 定.2019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 本消除.到2030 年,地表水省级以 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 类)比例达到 77.3%以上,县级以上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 Ⅲ类比例保持 100%,水生态系统功 能基本恢复. 根据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 沂南小河断面 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

灌河断 面除氨氮和 TP 外, 各监测因子均满足 《地 表水环境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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