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6-04-05 |
5 石行审环批〔2018〕32 号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石家庄丹泰溶剂分离有限公司
6 万吨/年 医药化工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石家庄丹泰溶剂分离有限公司: 你单位所报 《石家庄丹泰溶剂分离有限公司
6 万吨/年医药 化工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有关材料 收悉.
经研究,同意该项目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所列内容进行建 设,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石家庄丹泰溶剂分离有限公司6万吨/年医药化工危险废物 综合处置利用项目厂址位于河北深泽经济开发区南区,厂址中 心坐标为东经 115°11′13.1",北纬 38°7′56.1".项目厂址 北临兴泽路,东临兴园街,隔路为河北恩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西、南侧均为空地,距离项目厂址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
750 米 处的西桥头村.项目总投资
51375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 厂房、办公综合楼、库房等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医2/5药化工溶剂回收再生利用规模为
4 万吨/年, 医药化工危险废物 焚烧处置规模为
2 万吨/年.
二、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 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长期、 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精馏尾气和罐区废气合并后引入一套"深冷+DMF/DMAC 填料吸收塔+光催化氧化+一级活性炭吸附" 的组合处 理工艺处理,处理后通过
25 米高排气筒排放;
该项目危险废物 贮存和预处理间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分别通过 抽风系统强制抽吸分别送入
1 套填料水吸收塔,经淋洗净化后 的废气再进入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进一步处理后, 通过
25 米排气筒排放;
该项目配伍及上料间废气送焚烧车间风 机系统作为一次和二次风进行焚烧处置,当焚烧装置检修停运 时,引至丙类库废气处理系统净化,处理后通过
25 米高排气筒 达标排放;
该项目采用回转窑焚烧处置危险废物,焚烧烟气采 用"SNCR 脱硝+半干急冷塔+中和反应塔(石灰粉吸附+活性炭吸 附)+布袋除尘器+喷淋填料吸收塔+烟气净化器"工艺处理后, 通过
50 米排气筒排放;
该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 对调节池、 水解酸化池、生物接触氧化池、综合设备间以及污泥处理间等 全部加盖密闭,并用引风管道及引风机将恶臭气体引至"吸收 塔+光催化氧化+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
25 米 高排气筒排放.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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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3/2322-2016) 表1其他行业排放浓 度限值;
甲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NH
3、H2S、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
烟尘、CO、 SO
2、NOx、HCl、HF、Hg、Cd、Pb、二f英排放执行《危险废物 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 中表
3 焚烧量≥2500(kg/h) 时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该项目所有贮罐全部采用氮气密 封贮存,排空气体通过吸收塔+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对设 备、物料输送管道及泵的密封处采用石墨材质密封环,同时经 常检查设备腐蚀情况,对腐蚀严重设备及时进行更换.甲醇、 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浓度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