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6-05-29 |
四、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关于核准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5]2591号文核准,明天科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A股)100,886,524股,发行价 格为5.64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3,385,901.29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2 日全部到位,并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5]01690036号《验资报告》 审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 记托管手续. 根据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 规定,保荐机构负责明天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16年12月31日.
五、保荐工作概述 (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
2、统筹非公开发行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各方确定的工作时间表推进相关工作.
3、根据发行人的委托,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发行保荐书及相关其他文件.
4、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 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和发行人情况的变化,组 织修订相关申请文件.
5、指定保荐代表人与中国证监会职能部门进行专业沟通,保荐代表人在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上接 受委员质询等.
6、组织完成发行人会后事项的核查和申报材料的封卷工作.
7、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与发行人共同确定发行方案和时间安排;
协助发行人顺利完成股票发行 及上市工作等. (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针对发行人的具体情况,确定证券发行上市后持续督导的内容,督导发行人履行有关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的相关文件,并承担下列工作:
1、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运作及其表决事项:持续关注发行人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 《 公司法》、 《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审阅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等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3、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等承诺事项,督导发行人按照承诺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和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完善保 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5、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6、按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等相关文件.
7、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回访,搜集、审阅相关文件,并与发行人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访谈,对公司 规范运作提出建议,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三)保荐代表人变更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新时代证券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