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6-05-30 |
五、 关于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 我们事前认可本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控审计机构,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8年度审计的各 项工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支付其审计费用70 万元/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 知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4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王月永、刘海英、孟庆强
2019 年3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