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6-06-01

6 资源部所出具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确认, 且沈煤集团已承担了本次矿产 资源储量备案相关费用. 因此, 矿产资源储量备案事项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不利 影响.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沈阳焦煤红阳二矿、红阳三矿、林盛煤矿、西马 煤矿及蒙西一井煤矿已取得国土资源部出具的资源储量备案证明, 且沈煤集团已 向沈阳焦煤支付了因资源储量备案所应发生的相关费用.因此,矿产资源储量备 案事项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不利影响. [律师核查意见] 律师认为:沈阳焦煤拥有的红阳二矿、红阳三矿、林盛煤矿、西马煤矿及蒙 西一井已完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且沈煤集团已依据承诺承担了储量评审备 案相关费用,不会对本次交易及红阳能源产生不利影响. [资产评估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沈阳焦煤所拥有的红阳二矿、红阳三矿、林盛煤矿、西马煤矿以及 蒙西一井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已于

2015 年7月3日经国土资源部备案确认. 并且沈煤集团已承担了本次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相关费用. 因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 备案事项不会对评估结论产生不利影响. [矿业权评估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 沈阳焦煤下属

5 个煤矿截至

2014 年9月30 日的资源储量已由国土 资源部予以评审备案, 本次备案确定的

5 家采矿权累计矿产资源储量比原评估估 算的资源储量多

698 万吨,该资源储量的变动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问题

2、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5 项采矿权最新备案的资源储量与评估数据差异 对评估值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7 回复: [申请人说明] 以下楷体加粗部分在重组报告书之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之

二、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之

(七) 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 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之 1.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 之 (1)采矿权 中增加披露如下: ⑦采矿权最新备案的资源储量与评估数据差异对评估值的影响 Ⅰ.矿产资源储量变化情况 沈阳焦煤于

2015 年7月3日取得沈阳焦煤下属

5 家煤矿经国土资源部评审 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文件, 备案证明文件文号分别为国土资储备字 [2015]

126、

127、

128、

129、130 号.矿业权评估师依据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 案的结果,对原采矿权评估采用的资源储量进行了复核,并对其产生的差异进行统 计分析.具体结果如下: A.资源储量对比分析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 年9月30 日)沈阳焦煤在

2015 年7月3日下属

5 家 煤矿已备案确认的矿产资源储量总计为 64,138 万吨,原评估基准日估算的资源 储量为 63,440 万吨,储量评审备案的结果比原评估估算的结果多

698 万吨.其中,红阳二矿资源储量增加 1,462 万吨,主要是原矿区内预测的(334?)资源量 经生产勘探升级为(333)资源量增加所致,林盛煤矿资源储量减少 2,003 万吨, 主要原因是原扣除了-145m 以上原矿界外量和

3 煤层的表外矿量所致.其它

3 家煤矿资源储量增减变动较小,主要是生产勘探变化等原因产生的.沈阳焦煤

5 家煤矿资源储量对比分析详见下表: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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