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6-06-04 |
3 座(珠峰、中泰南、 珠港北公厕建设项目) 委托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CF[2019]042601 号 甲方(采购人) :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汕头市成发咨询有限公司
2 甲方(采购人) :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卫文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跃进路
27 号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汕头市成发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培豪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西区
7 幢1301 号房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愿就 新建公厕
3 座(珠峰、中泰南、珠港北公厕建设项目)的采购代 理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 .
一、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新建公厕
3 座(珠峰、中泰南、珠港北公 厕建设项目)
(二)批复编号: 汕市采备 2019-1-1257 号
(三)委托金额人民币: 2116662.77 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实际履行,具体如下: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依法确定采购需求、招标文件的权利. (2)甲方有敦促、监督乙方依法履行"协议"的权利.
3 (3)甲方经调查了解,如查实乙方确有超越"协议" ,以甲 方名义从事其他活动的行为,有单方终止"协议" ,并追究乙方违 约责任的权利. (4)免责条款 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危及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或遭 遇不可抗力,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 的损失.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依法从事政府采购活动和履行"协议"的义务.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保证乙方独立履行"协议"且不受任何干扰的义务. (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
7 日内,有向乙方提供详细的项 目技术需求的义务. (4)甲方对乙方草拟的招标文件有确认的义务. (5) 对乙方在代理期间和代理权限内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问 题,甲方有及时答复的义务. (6)本协议履行期间,应乙方要求,甲方有按照项目执行进 度及时指派采购人代表、抽取专家、确认中标结果、澄清、答复、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义务.
(二)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依法在本"协议"范围内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且4不受任何干扰的权利. (2)乙方在依法履行"协议"过程中遇不明事项,有要求甲 方明示的权利. (3) 乙方有按照中国法律、 法规规定收取采购代理费用的权 利.
2、乙方义务 (1) 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委托范围内, 有依法从事政府采购 活动的义务. (2)乙方有向甲方讲解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义 务. (3)甲方递交技术需求之日起
5 日内,负有编制、组织专 家论证招标文件交甲方确认的义务. (4)甲方确认招标文件后,乙方有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 招标文件的义务. (5) 乙方有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 发布项目政府采购信息的义务. (6) 招标文件发出后, 如出现必须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 改的情形,乙方必须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和 修改,并有通知到投标商的义务. (7) 乙方有按照项目需求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组建评标 委员会的义务. (8)对委托项目投标商资质进行审查的义务.
5 (9)乙方有组织项目开标及对开标过程记录的义务. (10)在评标工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协助评标委员会汇总 资料,在法定期限内将上述报告连同采购文件一并报甲方,以便 甲方及时确认中标结果. (11)在受托权限内,乙方有受理项目质疑,草拟答复意见、 报请甲方审核及在法定期限内答复质疑投标商的义务. (12)乙方有督促、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将政府采购 合同备案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