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6-06-05

国家杰出青年 科学基金获得者;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国家"863"、"973"计划首席科学家等. 第三层次:国家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 目负责人;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国家万人计 划"青年拔尖人才;

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以及其 它省、市、自治区相当层次人才等. 第四层次: 1.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 中青年专家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等. 2.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以 及相当层次的人才等.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 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 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3.高级技能型人才.在学校紧缺和特色专业领域,经 过专门培养和系统训练,具备比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 掌握较高水平的应用技术或专业技能,具有独立解决关键 性问题的能力.

(二)第五层次: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 A 类: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 B 类: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

(三)第六层次:博士 A 类:具有航空类学科研究背景的博士. B 类:满足学校应用型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的博士. C 类:符合学校教学、科研等一般需要的博士.

(四)第七层次:技能型人才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执 业资格证书,能开展本专业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双师 双能型"人才.

三、引进待遇

(一)领军型人才 第一至第四层次高端人才的选聘、引进待遇及管理考 核,按照《滨州学院"黄河英才"工程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二)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 A 类:安家费

40 万元,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 1/5;

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

30 万元、非实验学科

10 万元. B 类:安家费

35 万元,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 1/5;

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

20 万元、非实验学科

6 万元. 第五层次各类型人才若为航空类专业背景,安家费在 上述基础上增加

5 万元.

(三)博士 A 类:安家费

35 万元,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 1/5;

科研启动费

20 万元. B 类:安家费

30 万元,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 1/5;

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

15 万元、非实验学科

5 万元. C 类:安家费

20 万元,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 1/5;

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

10 万元、非实验学科

5 万元. 第六层次各类型人才在未评聘副教授前,享受七级副 教授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技能型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的,按第五层次或第六层次相应类别兑 现引进待遇.

四、其他待遇

(一)全职引进的各层次人才,在落实相关引进待遇 的同时,按国家、省市政策及学校规定,兑现工资、保险 和福利等待遇.

(二)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支持保障 条件,若在滨州购房,可以借款形式预支 60%的安家费.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配偶需要安排工作的,可根据实际情况 以人事代理制方式在校内给予安排, 并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五、报名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 《滨州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 连同个人简历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至 [email protected] (以"应聘专业_学历学位_姓名_毕业院校"格式命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保忠 秦玉国 张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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