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6-06-12 |
60 日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 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 时起效力中止. 君龙附加君康一生豁免保费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8 /
36 ?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本附加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6.1 效力中止 出现下列情形时,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 (1) 主合同效力中止;
(2) 其他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效力中止情形. 在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6.2 效力恢复(复效) 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我们与您协商 并达成协议,在您补交保险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