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6-08-03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的语言 7.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来往的函电
7 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供的外文应资料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外文资料 与中文译本不一致之处,以中文译本为准.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按照本须知第
9、10 和11 条填写的投标函、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供唱标 时使用的开标一览表;
2) 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 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 按照本须知第
13 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 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 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按照本须知第
14 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 其他内容参照
第四章附件格式
9、 投标函的编写 9.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0、 投标报价 10.1 投标人应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 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的 费用,否则,该费用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将招标文件所要 求的内容漏报或少报,否则,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评标时将其他潜在投标人 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 投标货币 11.1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投标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用人民币报 价.
12、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 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 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适用于要求提供授权的产品);
8 2) 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的文件;
3)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13、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货物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原产地的说明. 13.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 数据,它包括: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技术偏离表. 2) 货物从采购人验收后开始使用 投标资料表 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 续地使用所必需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 现行价格. 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 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 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 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和服务的具体参数值. 13.4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 13.3.3)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 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 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 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