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6-08-06 |
2017 年1月4日完成其收购股权交割.
2、公司在收购此案时聘请了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 成所" )为公司律师,大成所对此收购案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包括对交易标的鄂 州二医院的基本情况、 交易方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都没有发现鄂州二 医院对上述借款合同于
2016 年7月29 日分别签署的保证合同. 交易标的实际控 制人也承诺没有未披露的或有负债和其他担保.
3、根据公司同鄂州二医院股权转让方(王建松、叶晓庆、浙江尼尔迈特针 织制衣有限公司和鄂州市嘉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鄂州二医院《股权 转让及增资协议》附件二 陈述和保证 "第11 条 本次交易完成后:(1)在交割 日之前的与目标医院的业务、活动相关的,所有未披露负债、欠缴、潜在的、或 有税务责任风险(包括自身纳税、缴费、代扣代缴任何税费等) 、用工及社会保 险和住房公积金债务风险, 业务经营资质及合规责任风险,及其他可能存在的任 何不合法合规行为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处罚风险,均由转让方承担,若目 标医院承担该等支付义务的或目标医院因此支出费用(包括律师费、调查费、执 行费、差旅费等)的,转让方将向目标医院支付现金补偿.(2)若目标医院于交 割日后因前述在交割日之前存在的情形而遭受处罚或第三方索赔损失, 从而导致 受让方作为股东遭受损失, 或者导致受让方因此而遭受直接处罚或被第三方索赔 损失,转让方应补偿受让方因此遭受及承担的所有损失、责任、成本、费用和支 出. "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1、因本案件尚未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本 诉讼中, 公司控股子公司鄂州二医院所涉诉事项属公司对其收购之股权交割前的 历史事项,相关事实和证据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2、公司将依法积极应诉,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 根据诉讼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17)浙0825 民初
3992 号;
2、民事起诉书.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0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