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6-08-07 |
1、公司于
2019 年2月28 日收到公司股东郭长兴先生、徐海涛女士等股东 的通知, 郭长兴、 徐海涛、 南京能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能策投资 ) 、 庄展诺、李从文、上海钧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钧犀实业 )、景欣定增 精选
2 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景欣
2 号 )、景欣定增精选
3 号私募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 景欣
3 号 )共计
8 名股东(以下合称 股份转让方 )与洛 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古都资管 )于2019 年2月27 日签署了 《关于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股份转让 协议》 ),以及张汉鸿、能策投资、李双全(以下合称 表决权委托方 )与 古都资管于
2019 年2月27 日签署了 《关于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 《表决权委托协议》 )的通知.
上述股份转让 方拟将其持有的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冠股份 ) 55,608,879 股A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0.6032%)以协议方式转让给古都 资管,转让价格为 11.27 元/股,不低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 收盘价的 90%.此外,上述表决权委托方拟将其股份转让后仍合计持有的金冠股 份70,550,19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3.4522%)所享有的表决权委托给古都资 管行使.
2、于上述《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日前,古都资管与 公司及控股股东徐海江于
2018 年11 月15 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与公司 控股股东徐海江于
2018 年12 月11 日签订了《合作意向协议》,前述协议均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成古都资管战略控股金冠股份暨达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的组成部分.于本公告日后,古都资管、公司控股股东徐海江及相关方将依据此 前已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相关安排继续推进本次交易,若本次交易后续安排 最终实施完毕, 古都资管将控股金冠股份暨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政府成为金冠股份 实际控制人.
3、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尚须取得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批通过.此外,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合规意见后方能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期限起始日为本次交易获得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审批通过且古都资管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向能策投资足额支付 交易对价之日,委托期限终止日为以下三者孰早之日:(i) 古都资管持有上市公 司超过 25%的股份且对上市公司形成控制权;
(ii)因任何原因导致本次收购交易 终止,该等终止事实发生的当日;
(iii)经古都资管、表决权委托方书面协商, 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项下表决权委托事宜之日.因此,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 托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金冠股份股东郭长兴、徐海涛、南京能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庄展诺、李从 文、上海钧犀实业有限公司、景欣定增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