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6-08-26 |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所告知的内 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 以及根据上海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本次股 东大会参与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 身份已由身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的统计结果,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 人共
27 名,代表股份 117,285,015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2%.其中: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 投资者")为24 名,中小投资者合计代表股份 11,457,111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 关于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数的 3.26%.
2、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外,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本所律师等.
3、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对列入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并以现场记 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前述现场会议表决,关联方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依法回避了第
6 项议案的表决. 会议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与会股东及股东之委托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 出异议. 本次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 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大会网 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本次大会投票结束后, 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 表决结果,同时对出席会议所持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对第
5 项 议案的投票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次会议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 《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5、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2015 年度顺延执行公司与各关联方以前年度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的议案》 ;
7、 《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5 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关于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9、 《关于授权董事会投资权限的议案》 ;
10、 《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11、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1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3、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上述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议就公告之《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记名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 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