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6-09-12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利润分配
第三节 内部审计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公司经青海省人民政府青股审[1998]第006 号文批准, 以发起方式设立;
在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 注册,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6300001201067. 第三条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二О О О 年十 一月三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00 万股, 于二О О О 年十一月二十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Hai HuaDing Industria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北段
24 号 邮政编码:81002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88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为、 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及经营期限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先导,大力 发展机械设备及配件等产品生产, 依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的科学 管理,最大限度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高科技机械产品开发、 制造,数控机床、加工中心、专用机械设备、石油机械、环保设备、 食品机械的制造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