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6-09-21 |
?投标人有委托代理人的,由委托代理 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 证副本等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重申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6)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 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 项目经理姓名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 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与 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 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 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五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 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 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类似项目 与本项目性质类似 10.2 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电子版 不提交 10.3 原件 不核验原件 10.4 中标后须提交 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根据签订合同时业主所需要的份数提供 10.5 承包方式 永久工程为固定单价承包,临时工程为固定总价承 包10.6 工程保险 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办理工程保险,若因未办理工 程保险而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负. 10.7 澄清或修改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所发出的书面通 知均须报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 该通知无效. 10.8 工程量清单 按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格式编辑 10.9 变更增减预算价款以黔西县财政局审核结论为准
8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 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对于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 招标 人将以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形式予以答复. 1.11 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7 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 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 应在
1 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澄清 通知.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
1 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通知.
9 3. 投标文件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3.5.2 近1年财务状况 应附流动资金来源证明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3 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 分隔页外, 其他每一页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