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6-09-29 |
特别提示: 调整前"江南转债"转股价格:9.41元/股 调整后"江南转债"转股价格:9.30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17年6月28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已经
2017 年5月17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11 元(含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7 年5月18 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编号:2017-030). 根据《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 条款的规定,在"江南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 因此,"江南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江苏江南水务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 条款规定,"江南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 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 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 k)/(1+k)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 k)/(1+n+k) ;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 k)/(1+n+k) . 其中: 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 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 有效的转股价. 根据上述方案,"江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41元/股调整为9.30元/股. "江南转债"自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7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 期间停止转股, 2017年6月28日 (除权除息日) 起恢复转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7 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