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6-10-10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6 年7月15 日,书面通知.
2、 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7月20 日
3、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形式
4、 会议召集人:张囡
5、 会议主持人:张囡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性说明:本次监事会的召集、 召开、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监 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共
3 人,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 议的监事共
3 人,缺席本次监事会决议的监事共
0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心员工认定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6-012 为提升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实现公司长期稳健经营目标,认定目 前公司聘任的项目经理以上人员为公司核心员工,由董事会提名,人 员名单如下: 何平,吴文江,郑国利,王超,王,李岩,黄艳,韩 文业,黄骏,李锁,杜少华,武南,王志成,王广宇,孙宇,陈猛, 胡毅,张曦阳,郑f默,孙一兰,李伦兴,孙明辉,李霄,奚春彦, 龙云志,曹洋,张富彦,程琦,臧辉,张兆中,孙蔚聪,韩旭,刘健 俊. 监事会认为,上述员工均在公司关键核心岗位上任职,为公司发 展作出了较大贡献,提名已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 并于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9日向全体员工进行了公示和征 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均对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无异议, 同时征得以上员工本人同意, 认定以上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综上所述,公司以上核心员工的认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认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认定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 员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不需要回避.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 《沈阳高精数控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 沈阳高精数控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7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