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6-10-25 |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的情况;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 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3-1-1-4
1、东方花旗内部审核程序 (1)质量控制部、合规法律部成员前往发行人所在地,对其进行 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结束后,由质量控制部、合规法律部根据核查情况 出具各自的核查报告;
(2)项目组提出内核申请,经质量控制部审核同意后,由质量控 制部对于文件齐备的项目安排召集内核会议;
(3)质量控制部在内核会议召开五个工作日前,将内核材料以书 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全体内核委员审核;
(4)内核会议由内核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内核委员主持,各内核委 员对内核材料进行充分审议并发表意见,质量控制部负责内核会议的记 录和整理工作及内核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5)质量控制部根据内核会议记录,整理形成内核反馈意见,反 馈给项目组,项目组在规定时间内就反馈意见做出书面答复,并及时修 改、完善申报材料.
2、东方花旗内部审核意见 本保荐机构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精神,针对发行人的实际情 况充分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并在此基础上,本保荐机构内核部门对发行 人的发行申请文件、保荐工作底稿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和 审慎核查.
2017 年8月15 日,项目组将以
2017 年6月30 日为基准日的申请 材料及相关底稿提交给质量控制部.2017 年8月15 日,东方花旗对每 日互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尽职调查情况进行了 3-1-1-5 问核,同意项目组在落实问核意见后,向中国证监会上报问核表.
2017 年8月21 日,东方花旗召开内核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每日 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同意在项目组落实内核 委员会相关意见后,向中国证监会推荐.
二、保荐机构承诺
(一) 本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 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承诺如 下: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 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 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 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 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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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