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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 审核委员会职权围书 采纳日期 : 2007年2月16日 首次修订日期 : 2009年2月27日 第二次修订日期 : 2011年6月9日 第三次修订日期 : 2012年3月28日 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 审核委员会职权围书 - i - 目录 页数 成立
1 成员
1 会议法定人数
1 出席会议
1 委员会之秘书
1 会议次数
1 股东周年大会或股东特别大会
2 会议安排及通知
2 取得公司秘书的协助
2 会议纪录
2 职权
2 取得独立专业意见
2 职责
2 蟊ǔ绦
5 其他
6 建议最佳常规
6 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 审核委员会职权围书 -
1 - 成立 1.
董事会( 「董事会」 )於2007 年2月16 日决议通过成立一个委员会,称为审核委员会( 「委员会」 ) ,以协助董事会就 本公司的财务报告程序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提供独立的评审.委员会是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 ( 「 《上市规则》 」 )的要求组成.委员会的职权围书由董事会采纳及修订,并已经参考《上市规则》附录十四 「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 ( 「 《守则》 」 )所载的适用企业管治最佳常规. 成员 2. 委员会成员须由董事会从经提名委员会推荐的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委任,且须由不少於三名成员组成.成员中最少 有一名具有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3. 委员会的大部份成员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4. 委员会主席须由董事会接获提名委员会推荐后委任,而此人必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会议法定人数 5. 会议法定人数应为两名委员会成员. 出席会议 6. 本公司的财务总监、内部审核部门主管(或负责相关职能但不同职称者)及外聘核数师的授权代表通常应出席委员 会会议.若有需要,委员会可邀请任何合适人士出席会议.其他董事会成员亦有权出席会议.然而,委员会必须至 少每年两次与外聘核数师会面. 7. 委员应亲身或透过电话或其他能让与会者同时沟通的电子通讯方式参与委员会会议. 委员会之秘书 8. 委员会之秘书由公司秘书出任. 会议次数 9. 委员会每年举行不少於两次常规会议,而该两次常规会议应分别在为批准刊发初步中期业绩及年度业绩公布而召开 的董事会会议前的日期举行.若情况需要时,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外聘核数师在认为有需要时,亦可要求召开会 议. 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 审核委员会职权围书 -
2 - 股东周年大会或股东特别大会 10. 委员会主席(或其委任代表)须出席本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及或股东特别大会,回答股东对委员会有关职责事项 作出的提问. 会议安排及通知 11. 委员会的会议由秘书根被嶂飨闹甘净蛴Χ禄峄蛲馄负耸Φ囊笳倏. 12. 召开委员会常规会议时,应向委员会全体成员发出至少
14 天通知.如属任何其他会议,应发出合理的通知. 13. 委员会成员如欲於某一常规会议的会议议程中加入任何审议事项,则该成员必须於会议通知书发出后
7 天内以书面 通知秘书有关新增议程事项. 取得公司秘书的协助 14. 委员会应获供给充足的资源以履行其职责.委员会成员可取得公司秘书的意见及协助,以确保委员会议事程序及所 有适用规则及规例均获遵守. 会议纪录 15. 秘书应对委员会各次会议的进程及决定作出详细纪录,包括会上提出的疑虑、表达的反对意见及各出席及列席人士 的姓名. 16. 委员会会议纪录的初稿及最后定稿应在会议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先后发送给委员会全体成员,初稿供成员表达意见, 最后定稿作其存档之用.委员会会议纪录可在给予公司秘书合理通知后在合理时间供本公司任何董事查阅. 职权 17. 董事会授权委员会调查属於此职权围书内所述的任何活动.委员会有权向任何一位员工索取所需资料,而所有员 工已获指示必须配合委员会的要求. 取得独立专业意见 18. 董事会授权委员会在其履行职责时如认为有需要,获得外部的法律意见或其他独立专业人士的意见,安排具备适当 资历及专业知识的外界人士出席会议,而有关支出由本公司承担.委员会有权在认为是履行其责任所需时,委托进 行任何报告或调查. 职责 19. 委员会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本公司正确地应用财务报告及内部监控系统的原则,及使董事会与本公司的外聘核数师维 持适当的关系. 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 审核委员会职权围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