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6-11-23 |
600875 证券简称: 东方电机 编号: 临2006-004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机"或"公司")董事会受非流 通股股东书面委托,拟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召开公司 A 股市场相关股东 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定于
2006 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召开相关股东现场会议, 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
333 号第九会议室.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4月4日-2006 年4月6日,每日 9:30-11:
30、13:00-15:00.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06 年3月24 日
5、表决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相关股东可选择现 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6、提示性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两次公告 时间分别为
2006 年3月23 日、2006 年4月4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见证律师;
2 (3)保荐机构相关人员;
(4)截止
2006 年3月24 日下午 3: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
因故不能 出席会议的相关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 格式见附件一.
8、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公司 A 股股票自
2006 年2月27 日起停牌,最晚于
2006 年3月17 日 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
2006 年3月16 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 东与 A 股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 A 股 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
2006 年3月16 日(含本日)之前公告协商 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董事会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如该申请未获批 准,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 A 股股票于公 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 年3月27 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 A 股股票停牌.
二、审议事项 审议事项为《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方案详见于本日公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并可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网站查阅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本方案需要进行类别表决, 即方案获得批准需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 A 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三、A 股流通股股东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及权利的行使
1、A 股流通股股东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 A 股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 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