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6-11-23 |
(二)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陈启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将于
2017 年8月8日届满,根据 四川东方水利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52 第4页共13 页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进行换届选举.现提名陈 启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继续连任.该提名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 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属于 《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 所称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候选人简历如下: 陈启东先生,男,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71 年出生,中国国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7月毕业于自贡市兴华职业专科学 校,大专学历;
2013 年12 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历(在职).1993 年7月至
2002 年9月,就职于富顺县福善现代家具厂, 历任工人、技术员、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
2002 年10 月至
2007 年2月,就职于四川宏腾光通电气有限公司,历任车间主任、副总经 理;
2007 年3月至
2014 年8月,担任有限公司供应部部长、副总经 理;
2014 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63,7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本项议案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本议案通过.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股东陈启春先生、陈启东先生、李平女士以及由陈启 四川东方水利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52 第5页共13 页 春先生任执行合伙人的四川金东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由李平女士任执行合伙人的四川银东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已主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洪盛荣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将于
2017 年8月8日届满,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进行换届选举.现提名洪 盛荣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该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不存在 《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 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所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候选人简 历如下: 洪盛荣先生,男,1964 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1986 年毕业于武汉化工学院矿机专业,工学硕士.1986 年8月至
2015 年7月,在中国二重设计研究院工作,历任机械设计助工、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设计室主任和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2015 年7月至
2015 年10 月,担任公司智能装备事业部负责人;
2015 年10 月 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4,163,7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四川东方水利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52 第6页共13 页100.00%;
反对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本议案 通过.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股东洪盛荣先生已主动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