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6-11-27 |
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
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租 赁交易的谘询和担保.
4 上市规则的涵义 就融资租赁协议而言,出租人/中电投融和为国家电投的间接附属公司.国家 电投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并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56.04%.故根 市规则第 14A 章,中电投融和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紧随沂南光琅的收 购完成后,融资租赁协议项下所涉交易已成为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根鲜泄嬖虻 14A.60 条,融资租赁协议项下所涉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所有适用申报、年度审核及披露的规定.倘融资租赁协议获重续或其条 款获修订,本公司将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的相关规定.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以下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董事局」 指 本公司董事局 「本公司」 指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一家於香港注册成 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中电投融和」或 「出租人」 指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 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家电投的间接附属公司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融资租赁协议」 指 沂南光琅与中电投融和於二零一七年就以融资租 赁方式提供设备设施所订立的协议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不时的附属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5 「中国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所涉地区而言,中国 不包括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山东公司」 指 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 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拥有附 属公司 「国家电投」 指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最终控 股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一 家国有独资企业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沂南光琅」或 「承租人」 指 沂南光琅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 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 英文或中文译名(视乎情况而定)仅供识别 本公告所载人民币与港元之间按人民币 0.89 元兑 1.00 港元的汇率换算.换算并不 代表人民币实际可按该汇率或任何汇率兑换为港元. 承董事局命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田钧 香港,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为:执行董事田钧,非执行董事关绮鸿及汪先纯,以及独立非 执行董事邝志强、李方及邱家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