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6-11-28

6 一般资料 中国电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於百慕达继续经营的有 限责任公司.本公司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 为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本公司之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子集团」 ) (一家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成立之企业) . 於2013年7月5日,本公司与中国电子集团订立协议以现金代价人民币600百万元 (相 等於755,905,000港元) 收购中国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中电科技」 ) 100%股本权益 ( 「收购事项」 ) .中电科技及其附属公司 ( 「中电科技集团」 ) 主要从事电子信息技术产 业园之发展及管理.收购事项已於2014年6月26日完成,自此中电科技成为本公司之 全资附属公司. 作为收购事项之一项先决条件,中电科技与受中国电子集团共同控制之中国电子西 安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中电西安」 ) 之两名股东订立协议,以收购彼等於中电西安 之全部股本权益合共38.96%,现金代价为人民币54百万元 (相等於67,782,000港元) . 中电科技收购中电西安之38.96%股本权益已於2013年8月完成.因此,中电科技於中 电西安持有73.91%股本权益,自此中电西安成为中电科技之附属公司. 於收购事项完成后,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是集成电路芯片之设计及销售,以及电子信息 技术产业园之发展及管理. 除另有注明外,本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列报.

7 编制基准 (a) 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上市规则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愀刍峒剖岚洳贾愀鄄莆癖ǜ孀荚 ( 「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 ) 而编制.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亦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 ) 所载之适用披露规定.综合财务报表是按历史成本常规法编制, 并就投资物业及若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重估 (按公允值列账) 而作出修订.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综合财务报表须使用若干关键之会计估算,管理 层在运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过程中亦须行使其判断. 由於本公司及中电科技均受中国电子集团共同控制,本综合财务报表已采用香 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指引第5号 「共同控制下合并之合并会计法」 ( 「香 港会计指引第5号」 ) 所规定之合并会计原则编制.於2014年6月26日收购中电 科技100%股本权益事项完成后,收购总成本823,687,000港元与中电科技100% 股本权益及中电西安38.96%股本权益对应之实收资本232,376,000港元之差额 591,311,000港元计入合并储备内.本综合财务报表包括组成中电科技集团之公 司之业绩及财务状况,犹如收购事项已於先前呈列之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截至 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於2013年12月31日之比较数字已按此基准重列.

8 以下概述共同控制合并对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综合收益表和综合现金 流量表及於2013年12月31日之综合资产负债表之影响: 以往 报告上 之金额 中电 科技集团 重列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1) (i)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 综合收益表: 收入 1,308,184 13,422 1,321,606 本年度溢利 223,896 65,586 289,482 (ii) 於2013年12月31日之 综合资产负债表: 非流动资产 134,691 526,758 661,449 流动资产 1,601,013 360,566 1,961,579 资产总额 1,735,704 887,324 2,623,028 非流动负债 7,739 71,200 78,939 流动负债 733,145 599,128 1,332,273 负债总额 740,884 670,328 1,411,212 权益总额 994,820 216,996 1,211,816 (iii)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 综合现金流量表: 经营活动产生 (所用) 之现金净额 394,226 (88,614) 305,612 投资活动 (所用) 产生之现金净额 (75,207) 15,981 (59,226) 融资活动 (所用) 产生之现金净额 (51,853) 18,188 (33,665) (1) 中电科技集团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乃采用上述香港会 计指引第5号所规定之合并会计原则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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