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6-12-01 |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 72,076,52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6.90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朱希英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 《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除独立董事吴新春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外,其他董事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在任 监事5人,除周慧平因公出差未能出席外,其他监事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董事会秘书刘丹女士出席会议;
其 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序 号 议案内容 同意 票数 ( 股) 同意 比例 ( %) 反对 票数 ( 股) 反对 比例 ( %) 弃权 票数 ( 股) 弃权 比例 ( %) 是否 通过
1 《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2,076,527
1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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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是2《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2,07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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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是3《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2,07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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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是4《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2,07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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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是5《关于决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度审计 费用的议案》 72,07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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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是6《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7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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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是7《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 72,07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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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是8《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1,07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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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是9《关于修改部分条款 的议案》 72,07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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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是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方,议案8相关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故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71,001,077股. 议案9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邹棒、廖青云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2013年5月16日,其中: (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13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13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3年5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周世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