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6-12-01 |
300207 证券简称: 欣旺达 公告编号: 2016-132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签订战略合作伙伴协议的公告
一、概述
2016 年10 月24 日,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欣旺达 或 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欣旺达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欣旺达综 合能源 ) 与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以下简称 吉林电科院 ) 签订了《战略合作伙伴协议》(以下简称 战略合作伙伴协议 ).
本次签署储 能系统战略合作协议,是基于 三北 (东北、华北及西北)地区风光可再生能 源消纳、调峰调频的需求而开展的深度产研合作,以求共同推进大规模储能系统 在我国 三北 地区的规模化应用,具有良好的技术和经济效益. 本次战略合作的首个 1MW/500kWh 钛酸锂储能系统 , 单机容量 1MW/500kWh, 采用低温和功率特性突出的钛酸锂电池,可实现快速、精准的功率输入和输出;
储能系统采用集装箱模块化设计,支持多系统并联至百十兆瓦级别规模;
系统运 行寿命长达
10 年以上(钛酸锂电池循环
10000 次);
集装箱系统部署快、工程建 设周期短,能够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 本次签订协议为战略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限 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营业场所:朝阳区人民大街4433号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独资) 负责人:都明亮 成立日期: 2006年02月21日 经营范围:电力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法律、法规和国务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欣旺达及欣旺达综合能源与吉林电科院无关联关系.
三、战略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落实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以下简称吉林电科 院)与深圳市欣旺达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综合能源公司)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合作,促进共同进步,吉林电科院与欣旺达综合能源公司 经过友好协商,就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及交流合作常态机制达成广泛共识,形成如 下框架协议条款: 双方一致认为开展电力科技企业与能源服务企业之间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将本着 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的原 则,确保在一个富有战略意义的框架内巩固和加强未来的合作. 双方将共同致力于培育和发展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并根据吉林电网与 欣旺达综合能源公司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生产试验、科研开发、经 营管理、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双边合作交流常态机制,充分发挥双方 的优势和特色,互相尊重,自愿互利,按照市场原则探索合作模式,拓宽合作领 域,提高合作水平,形成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格局,提 升发展能力,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