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6-12-14 |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星或本公司)于2015 年8月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结束后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 研究院(简称:五院) 《关于增持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 ,称其 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五院于
2015 年8月26 日通过中信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中国卫星股份 3,760,07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318%.本次增持前,五院持有本公司股份合 计603,270,67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1.017%;
本次增持后,五院持有本公司股 份607,030,75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1.33%.
二、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五院于
2015 年7月10 日出具的《关于增持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计划的函》 ,五院拟自
2015 年7月10 日起的六个月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继续通过中信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择机增持中国 卫星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
三、五院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五院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以及其他法定禁售期 限不减持所持有的中国卫星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 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五院所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5 年8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