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6-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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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5月23 日 星期三 B2 B4 上海凯宝股东资格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 证券时报记者 谢楠 上海凯宝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审理终结.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院驳回了上诉人吕和际要求确认上 海凯宝上市前 118.8 万股投资的请 求, 维持原判. 吕和际认为, 自己曾于
2000 年和
2007 年对上海凯宝母体公司 新谊药业进行了缴纳
6 万元和
12 万元的投资款, 由新谊药业代持上 海凯宝相应股权. 但上海凯宝上市 后, 吕和际表示发现自己实际持有 股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缩减, 于 是将上海凯宝和新谊药业告上了法 庭. 由于对一审败诉的结果不服, 吕和际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诉, 并 补充了两项新的证据. 庭审双方的矛盾焦点在于, 在 上海凯宝上市之前, 吕和际与新谊 药业之间的委托持股关系是否已经 解除. 新谊药业和上海凯宝认为, 新谊药业原来代持吕和际出资的上 海凯宝股份, 在上海凯宝上市前, 已经通过 《 确认函》 的形式, 解除 了与吕和际的委托持股关系. 吕和际在上诉时表示, 涉案 《 确认函》 并非其真实意思. 他提交 了两项新证据, 一是开立个人银行结 算账户申请书、 个人业务凭证以及银 行账户明细、 补充法律意见书, 用以 证明其是被冒名开立银行账户, 从而 说明 《 确认函》 的内容虚假, 上海凯 宝解除委托持股的过程是在隐瞒原告 的情况下操作的. 二是其与凯宝药业上市的技术顾 问侯干云的谈话视频光盘和相应的文 字记录, 用以证明其在 《 确认函》 上 签字时, 对《确认函》 内容并不知情. 不过, 法庭审理时, 吕和际两项 新证据未能获得认定. 上海市一中院最终判决认为, 基 于吕和际并未提供可以证明涉案 《 确 认函》 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充分证 据, 故无法推翻其签字确认的法律效 力. 吕和际曾两次在二级市场抛售上 海凯宝股票共
40 万股, 且已收妥中 兴公司交付的相应价款, 表明吕和际 知晓其拥有的上海凯宝药业的股份是 通过中兴公司代持的. 另外, 上海凯宝董秘穆竟伟表 示, 与吕和际类似的上海凯宝另外两 名原始股东宋祥林和曹宝成起诉要求 上海凯宝确权的案件, 将于
5 月30 日一审开庭审理. 内幕交易案逐年递增 2011年审结11件 最高院通报多起内幕交易案,黄光裕动用79账户获利近4亿成典型 证券时报记者 张珈 最高院昨日通报 《 关于办理内 幕交易、 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有关 情况, 并披露涉及中关村、 ST 高 陶的黄光裕案及杜兰库、 刘乃华案 的内幕交易详细情况. 黄光裕内幕交易获利近4亿据悉,黄光裕作为中关村(000931) 董事及鹏泰公司法定代 表人时, 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 换、 重组信息公告前, 曾先后
3 次 指令他人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 1.4 亿余股, 成交额
18 亿余元, 账面 收益近
4 亿元.
2007 年
7、
8 月, 中关村拟收 购鹏润控股公司全部股权进行重 组. 在该信息公告前, 黄光裕指使 他人以曹楚娟等
79 人的身份证开 立相关个人股票账户, 且安排妻子 杜鹃协助管理以上股票账户. 其中,
2007 年8月13 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