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6-12-23 |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结合公司
2018 年年度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情况,公司预计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中绿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绿 集团" )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并为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额度 1,000 万元.
2、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绿集团签订《租赁协议》 ,向中绿集团租赁 物业,年房屋租赁费用为
130 万元.
3、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白名臣先生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保证 担保,并为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 1,000 万元.
4、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一、董事长兼总经理白慧宾先生为公司向 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并为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 2,000 万元.
5、公司控股股东的控制企业山西晋之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晋之源咨询" )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 ,向公司租赁物 1/5 公告编号:2018-013 业,年房屋租赁费用为 1.08 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中绿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 69.09%的股份,构成 关联方. 白名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43.94%的股份,构成关联方. 白慧宾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4.91%的股份,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构成关联方. 公司与晋之源咨询为同一控制人中绿集团控制的企业, 构成关联 方.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 年4月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回避制度,关联董事白慧宾先生、白惠峰先生 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中绿集团 太原高新区中心街山 西环保科技园 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 人投资或控股) 白名臣 白名臣 太原市杏花岭区 - - 白慧宾 太原市小店区 - - 2/5 公告编号:2018-013 晋之源咨询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 学府园区中心北街12 号1幢3层303 室 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 人投资或控股的法 人独资) 温俊华
(二)关联关系 中绿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 69.09%的股份,构成 关联方. 白名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43.94%的股份,构成关联方. 白慧宾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4.91%的股份,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构成关联方. 公司与晋之源咨询为同一控制人中绿集团控制的企业, 构成关联 方.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控股股东中绿集团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并 为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 1,000 万元.
2、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绿集团签订《租赁协议》,向中绿集团租 赁物业,年房屋租赁费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