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6-12-23 |
2016 年7月8日经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 挂牌期间产生
2 个意向受让方,并于
2016 年8月8日以网络竞价组织实施,由 乙方依法作为买受人(或中标人)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第五条 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5.1 转让价格 根据公开竞价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零 肆万元【即:人民币(小写)1104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交易中心 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一次性支付全额价款. 5.2 计价货币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5.3 转让方式 甲乙双方应在在本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双方共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股份转让登记.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 除本次交易保证金
300 万元向甲方支付,并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相应损失赔偿;
如 甲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300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 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2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的报批和股份变更登记义务的,乙方有权 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00 万元. 6.3 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信息披露,以中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 心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为基础,甲方按照国资管理办法为本次交易所聘请 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出具的 《并中兴财光华清审[2016]0006 号》报告、山西嘉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出具的 《晋嘉正评报字(2016)第080 号》报告、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6】 锋意字 0606-1 号》 法律意见书为依据, 甲方对以上报告范围外的标的企业的资产、 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 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对外投资属于财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看好标的企业 的商业价值和发展潜力,认为本项投资未来将获得较好收益. 本项投资涉及资金比较少,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本项投资存在一定风险.根据有关资料,标的企业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有 较好的经济效益.但是,企业经营情况受市场因素,政策因素和其它不确定因素 影响, 如果标的企业由于各种因素导致今后的经营情况出现困难, 业绩严重下滑, 本公司将难以获得预期收益,并存在不能收回投资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8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