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6-12-27 |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7年10月13日,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山东省泗水 县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泗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PPP 项目(以下称"泗水PPP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 公司将在泗水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以下称 "项目公司" ) 负责该项目的投资、 建设及运营.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 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对外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与项目公司签署 《山东省泗水县第二污水处理 厂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泗 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特 许经营的权利和资格.
三、投资标的及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泗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2、建设地点:泗水县规划区北部,尹成路和泉兴路交叉口北侧,泉兴路以 北的平坦开阔地带
3、项目规模:一期设计处理规模2万m?/d
4、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7044.68万元
5、污水处理价格:污水处理服务费1.57元/立方米
6、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暂定1年,运营期29年保持不变)
7、运作模式:通过PPP模式以"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实施山东 省泗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8、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运营期内,由政府方 根据处理污水量,结合绩效考核,按照"使用量"+"绩效考核"组合的方式向 社会资本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四、PPP项目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泗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乙方: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 甲方授予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对泗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项目进行投资、 融资、 设计、 建设、 运营、 维护、 移交等特许经营的权利和资格, 包括: (1)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并获取污水处理费;
(2)在合作期终止时,将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能正常运转的项目资产无 偿移交给甲方或在合作期提前终止时,按本合同规定将项目资产移交给甲方.
2、项目规模及内容 根据对服务区域企业生产状况和城区规划以及用水量预测, 考虑到工程规模 的衔接处理,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一期设计处理规模2万m?/d,土建工程按照4 万m?/d的规模全部建设完成,设备及安装工程仅按照2万m?/d的规模进行建设;
二期设计处理规模2万m?/d,按照2万m?/d的规模完成设备及安装工程.本合同仅 针对一期规模,后续扩建工程在乙方保证不低于同等优惠商业条件下,甲方优先 与乙方另行协商.